教育创新是解决当前我国教育改革与进展中问题的重要途径,教育创新最重要的就是建立起与社会经济进展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教育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教育振兴行动的主要目标之一。现代学校制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增强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进展的能力。 一、现代学校制度的内涵解读对现代学校制度的讨论首先是界定其核心概念及其内涵。从已有的讨论成果看,有人认为现代学校制度指的是一种适应社会化大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以学校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教育管理专家经营为特征,以学校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以及新型的政校关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校体制(黄兆龙)。也有人认为现代学校制度特指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本要求,以完善的学校法人制度为基础,以现代教育观念为指导,学校依法自主、民主办学,能够促进学生、教职工、学校及所在社区协调和可持续进展的一整套的制度体系。 学校作为教育系统的中心,应当是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和运作的依托。因此,现代学校制度应以学校运作机制的讨论为重心,并向影响学校运作的其它因素辐射,避开把现代学校制度变成笼统的现代教育制度,或者将其理解为狭义的学校经营和管理。学校的运作机制包括学校投资方式、办学形式、管理模式以及组织机构等,现代学校制度的内涵体现在: (一)反映市场经济和学习型社会条件下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市场经济条件是我国教育体制变革的宏观背景,它催生出我国办学体制多元化的进展模式。虽然学校要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的讨论与实践尚未成熟,但作为培育人、进行学习活动的主要场所,学校已具备了学习型组织的基本特征,必将朝着学习型组织进展。 (二)以学校法人制度为前提和以教育管理专家负责经营学校为基础学校法人制度是对学校财产所有权形式的规定, 学校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学校法人制度是为了确立起学校的主体地位,使学校拥有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实现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统一。学校成为能自我进展和约束的法人实体,实现对全部资产的运营,拥有自主管理权。学校与政府、投资办学者(也可以说是股东)之间具有明晰的责、权、利,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主要是对学校进行宏观调控和督导评估。教育管理专家凭借其管理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掌握的现代教育观念,以校长的角色行使学校管理权。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