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底基层、基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路面底基层: (一)级配碎石:一般规定:(1)粗细碎石集料和石屑各占一定比例的混合料,当其颗粒组成符合密度级配要求时,称为级配碎石
(2)级配碎石可用未筛分碎石和石屑组配成
未筛分碎石指标控制在最大粒径后,由碎石机轧制的未经筛分的碎石料
它的理论颗粒组成为 0~D(D 为最大粒径),并具有较好的级配
未筛分碎石可直接用作底基层
石屑指碎石场孔径 5mm 筛下的筛余料,其实际颗粒组成常为 0~10mm,并具有良好的级配
(3)级配碎石也可以由预先筛分成几个(如四个)大小不同粒径的碎石组配而成
1、级配碎石施工要求:(1)颗粒组成应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根据设计要求,级配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法律规范》(JTJ034-2000)表 6
4 的级配的规定
级配碎石混俣料的颗粒组成范围 表 5
5编 号1通过右列筛孔(mm)的重量百分率(%)37
510031
590—10019
073—889
549—694
7529—542
3617—370
68—200
0750—7液限,%小于 28塑性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