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号 实验课成绩学 生 实 验 报 告 书实验课程名称开 课 学 院指导老师姓名学 生 姓 名学生专业班级200--200学年第学期实验教学管理基本法律规范实验是培育学生动手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实验报告是反映实验教学水平与质量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实验过程管理,改革实验成绩考核方法,改善实验教学效果,提高学生质量,特制定实验教学管理基本法律规范
1、 本法律规范合用于理工科类专业实验课程,文、经、管、计算机类实验课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或暂不执行
2、 每门实验课程一般会涉及许多实验项目,除非常简朴的验证演示性实验项目可以不写实验报告外,其他实验项目均应按本格式完毕实验报告
3、 实验报告应由实验预习、实验过程、结果分析三大部分组成
每部分均在实验成绩中占一定比例
各部提成绩的观测点、考核目的、所占比例可参考附表执行
各专业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4、 学生必须在完毕实验预习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实验
老师要在实验过程中抽查学生预习情况 ,在学生离开实验室前,检查学生实验操作和记录情况,并在实验报告第二部分老师签字栏署名,以保证实验记录的真实性
5、 老师应及时评阅学生的实验报告并给出各实验项目成绩,完整保存实验报告
在完毕所有实验项目后,老师应按学生姓名将批改好的各实验项目实验报告装订成册,构成该实验课程总报告,按班级交课程承担单位(实验中心或实验室)保管存档
6、 实验课程成绩按其类型采纳百分制或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估
附表:实验考核参考内容及标准观测点考核目的成绩组成实验预习1. 预习报告2. 提问3. 对于设计型实验,着重考察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对实验目的和基本原理的结识限度,对实验方案的设计能力20%实验过程1. 是否准时参加实验2. 对实验过程的熟悉限度3. 对基本操作的法律规范限度4.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解决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