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实施细则(暂行办法)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二○一○年七月四川省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实施细则设计变更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四川省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遂资路)的设计变更管理,做好设计文件的补充和完善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控制投资,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25 年第 5 号)、《四川省重点 公 路 工 程 设 计 变 更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 四 川 省 交 通 厅 川 交〔2025〕78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包括设计方案性的变更(技术指标的改变、设计方案的改变和新增工程等)和非设计方案性的变更(如工程数量变化、施工方法和工艺改变)两种。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遂资路建设项目及其相关的附属工程。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不得在设计变更中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或安全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国家利益。第五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以确保和提高设计质量、安全、节约建设资金和节约资源、推动技术进步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及技术法律规范;符合公路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符合变更方案经济合理、变更管理过程法律规范、变更程序清楚、变更资料齐全、投资得到合理控制的总体要求。第六条 进行变更时,应严格按本细则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方案,不得实施,不得办理工程支付,严禁已实施或实施完毕后才办理变更。第七条 同一项目、同一部位的正、负变更须在同一变更中同时办理,对不同项目的正、负变更必须分别办理。第八条 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必须有相应纪要,有发包人、监理人的明确意见,有至少两名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测量、计量专业各一名)的验基、收方记录,同时必须附相应的有基准参照物的完整的照片、摄像资料等。第二章 设计变更的条件和分类第二章 设计变更的条件和分类第九条 设计变更的条件(一)施工设计图、文件一经批准同意后,不得随意修改或变动。如发现存在下述情况,确有设计变更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