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 中 煤 矿采煤工作面井下爆破工技术操作规程1
一般规定第 1 条 采煤工作面井下爆破工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 2 年以上采煤经验,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井下爆破工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 2 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药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和本操作规程
第 3 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工作面放炮前,井下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验工和兼职安监员都应在现场
第 4 条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放炮时,必须采纳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第 5 条 严禁采纳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第 6 条 放炮与回采其他工序平行作业时,必须根据放炮的安全距离规定执行,否则应停止放炮
第 7 条 在地质变化地带、冒顶区、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裂、煤层松软、容易冒顶片帮的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第 8 条 井下爆破工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爆破时不崩到棚子、不丢顶煤和底煤、不将煤块大量崩溅空巷,保证煤壁平直,符合开帮进度要求
第 9 条 运送爆破材料和封泥装药可由兼职的井下爆破工助手进行
井下爆破工助手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 10 条 井下爆破工的工作顺序: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检查处理→放炮操作﹙装药→设警戒→连线→放炮→炮后检验→撤警戒﹚→收尾工作
准备、检查与处理第 11 条 从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
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 12 条 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⑴ 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⑵ 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⑶ 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 13 条 领取放炮母线
⑴ 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⑵ 放炮母线接头除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