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法律规范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法律规范( 送 审 稿) 编 制 说 明 5 月 北京一、 编制依据本法律规范是根据铁道部经济规划讨论院”关于委托编制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 经规标准【 】45 号) , 的要求, 进行编制的
二、 铁路数据网现状及法律规范铁路数据网建设的必要性1、 当前铁路数据网现状铁道部在 1992 年开始, 先后建设了 X
25、 帧中继网络、 ATM 网络
其网络规模覆盖全国各铁路局及铁路站段, 地理位置主要在铁路沿线
25 网络原来主要承载铁路各种 MIS 系统的业务, 为其提供低速数据通道, 随着业务量的增加, 业务通道需要的带宽逐渐增大, 由于 X
25 网络提供的通道带宽较小( 在 2M 以下) , 因此, X
25 网络原有业务基本上导入帧中继或 ATM 网络上, X
25 网络当前不再使用
帧中继、 ATM 网络, 主要为铁路各 MIS 系统提供通道
网络中继带宽大多采纳 2M 或 N×2M 速率, 少数链路采纳 STM-1 速率
ATM/帧中继网络在铁通成立后, 已移交铁通, 铁路仅为铁通ATM/帧中继网络的大客户, 铁通为铁路的各 MIS 系统提供 ATM/帧中继通道
4 月铁路进行了第六次提速, 列车行驶速度增加到每小时 200公里, 随着列车行驶速度的加快,将需要更多的、 准确的信息, 辅以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保证列车的行车安全
当前铁路的各种数据业务, 基本上都是 IP 数据业务, 铁路信息化的进展需求, 也正向 IP 需求集中, 同时, 由于 IP 网络能承载数据、 语音、 图像, 因此, 从数据网络技术进展趋势上看, 正向 IP 技术这一种数据网络形式集中
当前铁路既有的 IP 数据网, 是铁路为 TMIS、 CTC/TDCS、 客票、 公安系统等分别独立建设的 IP 数据承载网络, 网络带宽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