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关于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ZHQZHD08006日 期2025 年 月 日版 本A 版保 密仅限本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外传分发号控 制公司人力资源部存 档存 档青岛粥全粥到伟业酒店治理有限公司治理文件第 五 章第【08006】号关于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试行)关于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目的为了加大治理,法律规范各级人员的请假审批程序,特就各级治理人员的请假审批权限做如下规定。内容各级治理人员的批假权限为:本部门主管对职员批假权限为一天,一个月内累计不能超过两天(含连续);本部门经理对主管批假权限为三天,一个月内累计不能超过六天(含连续);本部门经理对职员批假权限为四天,一个月内累计不能超过八天(含连续);凡超过本部门经理权限的,本部门经理同意后要报营运经理审批。各级人员在批假时因超权限需请上级审批时,必须签署自己的意见(最好事前先沟通),没有签署意见的一律不予准假;上级对下级已签署不同意的,原则上也不予请假,如需批准的必须与不同意见的批准下级沟通,达成一致后方可批准。凡是下级签署同意的,其上级要过咨询批准后工作安排事宜。批假根据“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批准请假人的直截了当上级对请假人的工作要进行妥善的安排,不能使工作受到阻碍,对主管、经理准假后分管的领导除安排人员负责外,还要常常到班组、部门进行指导,对确实无法或没有指定人员负责的,分管上级应担任其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人资部监督各级人员审批权限的执行,关于超权限批假的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退回不予同意;本规定由人资部监督执行。考核凡违反以上权限者,将视给工作带来的阻碍给予责任治理人员 5 分的处罚。人资部没有按规定监督审批权限的,将根据不负责任给予人力资源部经理处罚。本规定宣布时赶忙执行, 青岛粥全粥到伟业酒店治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