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机械维修保养制度1. 建筑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2.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3.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4.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5.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别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6.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7.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8.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留长发。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拖鞋和高跟鞋。严禁高处抛物。9. 进行日作业两班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需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10.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1.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 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实行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13.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按“三不放过”的进行处理。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规定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根据压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员在场监护。2. 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3. 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根部。4. 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装置必须可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