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A15 栋临水临电施工方案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施工方案编 制 人: 王 远 兴 审 核 人: 莫 克 福 编制日期: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变更报审表工程名称:金科·中央公园城 A12~A15 栋 编号:致: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金科 · 中央公园城 A12~A15 栋 工程的临水、临电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通过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的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后:临水、临电施工方案 承 包 单 位: 项 目 经 理: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监理单位 1 份,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各 1 份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金科·中央公园城 A12~A15 栋 编号致金科上尊置业有限公司(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金科中央公园城 A12~A15 栋 工程的临水、临电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请予审查
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涉及到费用增加的情形如下:□无
我方慎重声明,不论实际情形有无额外费用发生,我方均不计取
具体费用组成情形详见费用增加审批表(附表),请予核定
附 :金科 · 中央公园城 A12~A15 栋 工程临水、临电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人(盖章)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日期 监理机构意见发 包 人 工 程 部意 见成本操纵部工程总监或副总总经理备注: 1
发包人工程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方面的内容,成本操纵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方面的内容
费用增加在 5 万元以内,则发包人工程总监或工程副总经理必须进行核定并加盖公章
费用增加超过 5 万元,则发包人总经理必须进行核定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