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 论第一节 讨论背景我国实施的代建制始于厦门市。1993 年厦门市在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通过采纳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专业项目管理单位,代替项目使用单位对项目实施建设。这种建设管理模式在经济进展中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逐步为各地政府的公益性投资项目所借鉴和接受。1998 年 3 月,安徽省政府批准成立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成立伊始便着手省图书馆扩建工程、省迎九运工程等项目的代建,多年来他们所代建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实现了“投资、工期、质量”三项控制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益。陕西省政府 1998 年 5 月在撤销省广厦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省文体中心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省整修黄帝陵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三个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到目前为止,省统建管理办承担了近百个工程项目的代建,这些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大部分评为优良工程。1999 年初,上海浦东咨询公司受原上海市计委委托,全过程代理建设上海市收教收治综合基地项目,开始了上海市财政投资项目的代建制试点,2001 年底,上海开始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强制实行代建制,其代建制已突破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范畴。北京市从 2025 年 1O 月开始,对全额使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进行代建制试点。到 2025 年底已实施北京回龙观医院 1 号病房楼、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病业务楼,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育训练中心等项目。2025 年湖北省成立了湖北新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市场化运作,目前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代建项目有湖北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人民大会堂湖北厅,湖北省竞技馆,省公务员住宅小区等工程。据不完全统计,重庆、黑龙江、山东、江苏、四川、湖南、贵州、福建、云南、深圳等省市都相继进行了代建制试点[1]。随着上海、重庆、成都、深圳、北京等地代建制试点工作的不断展开,一批符合“代建制”特点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纷纷上马,这其中包括上海市公安局收教收治综合基地建设、北京回龙观医院病房楼、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一期工程等项目,并在实施中形成了上海模式、重庆模式和深圳模式三种模式。结合各地试点的成功经验,国务院于 2004 年 7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同年 11 月 16 日,建设部又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法律规范了代建制的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