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合同的必备条款模板篇一:国家规定物流公司格式合同国家邮政局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邮发〔2008〕193号关于印发《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规范快递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制订了《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现予印发,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快递企业做好施行工作,要密切注意施行过程中的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国内快递服务协议1
快递详情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自寄件人、快递服务组织收寄人员在快递详情单上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快递服务组织依法收寄快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对禁寄物品和拒绝验视的物品不予收寄
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内的查询服务
寄件人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状况,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出示有效证件,准确、工整地填写快递详情单
快递服务组织在服务过程中造成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没有约定赔偿标准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既无约定也无相关法律规定的,从快递服务标准规定
快递服务组织有偿代为封装的,承担因封装不善造成的延误、毁损、灭失责任
寄件人违规交寄或填单有误,造成快件延误、无法送达或无法退还,或因封装不善造成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由寄件人承担责任
快递服务组织可以与寄件人约定送达时间,没有约定的从快递服务标准规定
快递服务组织将快件送达收件人,登记收件人有效证件号,经收件人签章,视为送达
收件人是单位的,由单位收件人员签章,加盖该单位收发章,视为送达
免责事由从法律法规规定,未尽事宜可由协议双方另行商定
物流快递业和格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