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信息管理规定》(试行)1 总则1
1 对项目在销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营销信息的种类、内容及编制、审核、批准、报送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同时对向外发布的销售数据的发布原则、程序进行法律规范
2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各地区公司营销信息的管理
2 定义、作用及分类2
1 定义:营销信息是指项目在销售过程中通过调研、统计、整理、分析而形成的各类营销数据、结论
2 作用:通过营销信息的及时传递、发布,对内可使地区公司、集团各相关部门、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市场动态及项目销售情况,便于决策,对外发布集团及地区的销售情况并进行品牌宣传
3 分类:2
1 营销信息按内容复杂程度及编报周期不同可分为即时信息、简报、专业报表(报告)、对外信息四种
(1) 即时信息:指每天形成的营销信息,具有快速传递、通报项目销售情况的特征,如:地区公司销售日报
(2) 简报:指定期以数据表格的形式报告项目及各地区公司销售情况,如地区公司销售周报、集团销售周报
(3) 专业报表(报告):指定期经专业调研分析、总结形成的反映地区公司阶段性营销工作、地区市场动态信息的报表、报告,如地区公司销售月报、地区公司市场推广季报、地区公司各类营销工作总结报告
(4) 对外信息:指向房地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各类媒体、科研学术团体发布的各类阶段性销售数据和年度销售数据
1 地区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本公司各类营销信息的编制、报送、存档
2 地区公司营销管理部销售分管责任人负责地区公司销售日报的审核
3 地区公司营销部门责任人负责地区公司上报集团及对外发布营销信息的审核
4 地区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本公司上报集团营销信息及对外信息的复核
5 地区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上报集团的专业报表(报告)及对外信息发布的批准
6 集团品牌营销部负责集团营销信息的编制、报送、存档
7 集团品牌营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