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2025-12-07 14:47 来源:环保部 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湖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环境爱护部会同国家进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农业部联合编制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巢湖和滇池 8 个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见附件一至八),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规划大纲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具体情形,以水质改善为核心,依据各流域〝十二五〞水环境治理目标,制定优先操纵单元综合治理方案,组织骨干工程项目并明确责任主体,协助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请各省〔区、市〕参照规划大纲的要求按流域编制本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力争于 2025 年年底前完成本省规划编制工作。 联系人:环境爱护部污染防治司 王谦 联系 :(010)66556263 :(010)66556264 附件:1.«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2.«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3.«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5.«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6.«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7.«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8.«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环境爱护部办公厅 进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主题词:环保 流域 规划 大纲 通知抄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湖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爱护厅〔局〕、进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局〕、农业厅〔委、 局、办〕,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