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中山市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1
工程名称:燃气管道安装工程2
工程地点:3
承包范围和内容:1)石油气瓶组站安装工程2)花园内立管及户内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花园内安装户数为 1673 户,户内管道安装包括一个计量表、一个调压器、两个球阀、两个旋塞阀及一条 3m 之内的 DN15 镀锌管)3)庭院(埋地)燃气管道安装工程4)上述工程的设计、报装及验收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含税):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玖仟元整(¥2,659,000
① 石油气瓶组站造价: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元正(¥294,000
00 元);② 花园内立管及户内燃气管道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叁仟元正(¥1,673,000
00 元);③ 庭院燃气管道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伍拾玖万贰仟元正(¥592,000
00 元);④ 图纸设计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正(¥100,000
00 元)注:总造价包括以上工程的安装费、图纸设计费、报装费及检验费
上述报价按甲方提供的总规划图作为工程量的依据,如设计图的幢数及楼层高度在甲方提供的总规划图内,庭院管道非甲方特别要求改变走向,本工程总造价不作改变,若设计图的幢数及楼层高度大于总规划图及甲方要求增加预算外的设备及安装,费用另议
第三条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1)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及场地
2)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的地质和地下管线(如电缆沟、埋地的水管等)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委派一名现场代表进行施工监督
4)由于户外立管安装需借助建筑排栅,甲方须与建筑商协定排栅的拆除日期,并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能借助建筑排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