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人: XX 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登 XX 住宅小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代理及咨询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XX 住宅小区工程 地 点: XX 路以南 规 模: 总建筑面积 59321
95 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38920
74 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6840
0 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1353
52 平方米
商业面积 5064
5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143
15 平方米
招标规模: 1#-9# 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总投资额: 约 9000 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XX 住宅小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 招标代理工作
委托范围:1、施工标:Ⅰ标段;1#—6#楼及地下车库;Ⅱ标段:7-9#楼
2、监理标:1#—9#楼及地下车库、小区室外工程及分包工程
三、合同价款代理酬劳为人民币壹拾万零两仟元正 ( ¥ 10
2 万元 )
代理酬劳的支付方式及时间依本合同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 8 条的约定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确定代理酬劳的支付
八、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违约方应给守约方依本合同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 10 条的约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