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绩效考评实施细则1.0 目的法律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3.0 职责3.1 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安全员、消防员的周检工作。3.2 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班组长、安全员、消防员的周检工作。3.3 物业部分管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班组长、安全员、消防员的月检,主管的周检工作。3.4 公司分管经理(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主管的月检工作。4.0 程序要点4.1 安全处员工的工作标准4.1.1 固定岗安全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安全处《封闭广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来自房地产 Ewww.fdcew.com)。4.1.2 巡逻岗安全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安全处《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4.1.3 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依照《安全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交接班。4.1.4 停车场安全员(车管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安全处《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4.1.5 当广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处《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中要求参加工作的安全处员工,必须依规程尽职尽责。4.1.6 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的内务、作息标准应当达到安全处《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4.1.7 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每日当值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4.1.8 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在使用警用器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安全处《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4.1.9 安全处干部的产生应符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4.1.10 安全处员工必须按《安全处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4.1.11 安全处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4.1.12 安全处各级员工除应严格按安全处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4.2 消防员的工作标准4.2.1 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室消防员每日当值工作应严格执行《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