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探讨20 世纪 80 年代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令、法规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96 年铁道部颁布了《铁路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8 年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
1999 年 9 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强调依法招投标
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模式根据铁道部规定,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等
铁路建设工程总投资在 200 万元以上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以上的,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 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以上的,均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为法律规范铁路建设市场的交易行为,保护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铁道部建立了两级有形建设市场,铁路一级市场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铁路二级有形建设市场为与铁路局辖区相对应的地区铁路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局管内叫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1999 年 12 月 18 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正式挂牌开业,这标志着铁路建设市场从无形走向有形,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迈出了关键一步,此后各路局逐步建立起各地分市场
投资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招投标活动必须在铁道部招标办和监察局的监督下,进入部一级有形建设市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操作;投资在 5000 万元或更新改造项目投资额 2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则必须在路局的监督下(局招标办和监察处),进入局二级有形建设市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操作;2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经路局主管部门同意,招标投标活动可在项目管理单位驻地进行
经过几年的磨合,铁路建设工程的招标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