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文促家庭农场进展农业部发文促家庭农场进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 1 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 月 24 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进展的指导意见,从促进家庭农场进展的重要意义,把握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工作指导要求、管理服务制度、相关扶持政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政策、家庭农场的联合与合作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意见认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进展进入新阶段,要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亟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进展阶段,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进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进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 意见强调,要把握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地确定的规模经营标准,收入水平能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实现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各地要正确把握家庭农场特征,从实际出发,根据产业特点和家庭农场进展进程,引导其健康进展。 意见指出,在我国,家庭农场作为新生事物,还处在进展的起步阶段。当前主要是鼓舞进展、支持进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究、逐步法律规范。进展家庭农场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来开展,重点鼓舞和扶持家庭农场进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础上,结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进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完善服务,积极稳妥地加以推动。 要充分认识到,在相当长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