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电 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 为合同终止的标志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在试用期内,乙方出现病假、事假情形的,甲乙双方同意按请假时间相应顺延试用期):(一)无试用期
(二)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被派驻 公司(下称“驻点单位”)负责项目工作,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第一工作地点/区域: ,甲方可根据甲方的业务所在地调配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清楚知悉并同意接受甲方的调配
第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并有权根据乙方新岗位确定工资水平,实行薪随岗变
如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调整的工作,应书面申请另行调整,也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 基于甲方向乙方告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岗位会发生变更的可能性,故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可变更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一)因甲方组织架构发生调整而导致乙方岗位消逝的;(二)因甲方经营或管理模式发生变化而导致乙方岗位消逝、合并的;(三)因市场发生变化而导致乙方岗位无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