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办法》为加强对参加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阶段性地进行考核,达到改进工作,激励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设计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一、考核原则1、设计考核原则:以甲方批准的各设计阶段进度计划、质量目标、投资控制目标分解等主要内容的贯彻执行情况为准,进行综合考核
2、勘察考核原则:以甲方批准的勘察进度计划及质量验收标准,按工作内容或工点的勘察成果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以总承包单位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费1、设计考核费:依据合同从“设计总承包费”中提取 10%作为专项考核费
其中,按初步设计阶段占 40%、施工图设计阶段占 50%、施工配合阶段占 10%的比例划分,分别作为各阶段的专项考核费
2、勘察考核费:依据合同从“勘察总承包费”中提取 10%作为专项考核费
其中,按初勘阶段占 30%、详勘阶段占 70%的比例划分,分别作为各阶段的专项考核费
四、考核方法(一)设计考核1、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是业主对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
季度考核主要内容是总承包管理、资源投入、协调管理、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投资控制、服务质量、现场配合等
首先由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进行季度自我考评
考核小组在听取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汇报、巡检、调查、现场情况、以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的勘察设计总承包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考评
2、阶段考核阶段考核是业主对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配合施工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后进行的全面综合阶段性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是总承包管理、资源投入、协调管理、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投资控制、服务质量、现场配合等
考核小组在听取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汇报、现场调查、以及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的阶段性勘察设计总承包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考评
阶段考核是最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1)初步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