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绣公司文件编号-BGS-001车间管理制度制订日期2012-03-04制定部门办公室版次A0页次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进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一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提倡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第二条 全体员工必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对上佩戴于胸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第三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7:30,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 8:30 前各班组的考勤情况报给行政部。第四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必须提前 5 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班时间根据车间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第五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第六条 上班任何人不得打闹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第七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第八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嬉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做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第九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干私活、发短信、看小说、看手机电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第十条 未经行政部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别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物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第十二条 车间严格根据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第十三条 车间如遇原辅料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的,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第十四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