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担保法)讲义课件一、 担保概述1.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约定而实施的,以保证债权得以实现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称为担保权人,债务人称为被担保人,第三人称为担保人
担保制度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于 1995 年 6 月 30 日由全国人大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担保法的实施,对法律规范担保行为和担保方法,减少经济活动中不安全因素,保障债权实现,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2.担保的特点1)附随性 担保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另外提供的,具有从属于被担保债权的属性
随着主债权的存在、转移或消灭而存在、转移或消灭
2)补充性 担保的补充性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对于债权的实现仅具有补充意义
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担保权
同时,债权人实现其担保,应当先为主债权的清偿要求,在主债权的清偿要求不能满足时,才可以实现其担保
3.担保的分类1) 法定担保 法定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成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
法定担保主要有优先权和留置担保等
如合同法中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设定了留置担保制度,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了优先权制度
2 )约定担保 又称意定担保,是指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
约定担保可以充分表达担保关系当事人的意思,具有较广泛的适用余地
担保法中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定金担保等,均为约定担保
3. 担保的形式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形式
二、 保证1.保证的概念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根据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保证人 为了能够保障债权得到实现,保证人必须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