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人—02)为了提高员工整体素养,使其个人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管理水平等综合能力不断提高以适应工作和企业进展的需要,公司将尽力为员工提供各种学习、培训的机会。为此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企业支持并提倡所有员工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增新知识,提高各种专业技术能力,以适应企业进展的需要,为企业进展做出贡献。 1.2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在企业员工工资总额中计提1.5%作为教育、培训经费,由公司统一调配使用。 2.培训工作的管理 2.1 员工培训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年内培训需求计划,并于每年 2 月份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后制定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报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待年底做出总结。 2.2 员工本人要求参加学习、培训的,应先向本部门经理、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未经审批自行学习培训的,企业不予确认 。 3.培训类别 3.1 学历培训 3.1.1 员工进行学历培训,公司本着支持并鼓舞提倡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的原则, 不得影响工作或占用工作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培训或上级指令性的培训应有相关部门的证明及主管负责人的审批。 否则公司不予支持。 3.1.2 经批准进行脱产学习的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包括:培训目标、内容、期限、费用及培训后的服务时间等。 3.2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培训 3.2.1 员工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培训。首先应在本岗本专业方面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主管经理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审核是否具备其资格,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考虑。 3.2.2 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培训的员工,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后,其培训费由主管经理签字后予以报销。考试未合格者费用自负。 3.3 岗位培训 3.3.1 企业各专业岗位应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根据企业进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各专业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测量员、项目经理等应进行所需技能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岗位培训,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者发放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人力资源部予以登记备案。 3.3.2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机工、架子工、信号工等,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必须参加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费用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