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讨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讨论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上世纪 90 年代的商业银行大案要案的发生使得操作风险管理受到各国银行业的关注。充分认识操作风险并寻求管理操作风险的方法是当前商业银行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一、操作风险概述 巴塞尔监管委员会在新资本协议中给出的定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基于中国国情的操作风险定义:“由于不完善的或失效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① 本文认为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相比,操作风险具有自己的特点: (1)相对可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外部因素,非银行所能控制。操作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内部,包括银行自身的安全设施、人员配备及内部控制制度。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大多数的操作风险都是由于银行本身或内部人员无意失误或故意实施造成的,人为因素是造成操作风险的重要因素。 (2)难以预测。金融系统历来都不乏操作风险,但是对其讨论是从 20 世纪 90 年代才开始的。由于讨论是近来才开始的,所以对操作风险数据的收集就存在很大的困难,而且操作风险的产生原因又难以分析,发现操作风险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要对操作风险进行预测统计是相当困难的。 (3)范围广泛。操作风险几乎涵盖了除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之外的所有风险,商业银行所有业务类型和所有经营部门都可能出现操作风险。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程序出现任何遗漏,都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4)不易量化。单独对操作风险进行讨论是近来才开始的,对操作风险数据的收集相对困难。同时,操作风险包括各类高频低损、低频高损事件,所以想要对操作风险损失进行准确的估量在目前是做不到的。②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事件分为七个类型:(1)内部欺诈;(2)外部欺诈;(3)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4)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5)实体资产损坏;(6)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7)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 我国银监会在 2025 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中对操作风险事件按风险种类划分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划分要求一致。在 2025 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中按业务线分类划分为:公司金融、交易和销售、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支付和清算、代理服务、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