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及防范路径探析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及防范路径探析 【摘要】商业银行的特点决定了其是高负债高风险行业。文章从从会计体系不完善带来的管理风险、被动管理带来的利率风险、制度缺失带来的操作风险等三个方面论述了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对策路径分析。 【关键词】商业银行 风险 防范策略 一、当前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概述 会计体系不完善带来的管理风险。不良贷款风险。无数讨论表明,银行坏账的推迟核销与累积而不是坏账本身导致了金融危机。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对商业银行的坏账,美国允许商业银行根据贷款的实际质量自行及时处理,从而对有效化解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而日本则对贷款坏账的核销有严格的限制,而且呆账的核销银行无权自行决定,必须得到大藏省的批准,结果大量应该核销的坏账未能及时得到处理,最终促成了金融危机的爆发。在我国,不良贷款主要是指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垫付款项从垫付日起即作为不良贷款。对于不良贷款的认定,主要由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 中国的商业银行对于呆账的核销并无太多的自主权。每年,商业银行的各分行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下达的贷款呆坏账核销的范围,提出不良贷款的核销计划,这些计划经当地财监办同意后,报总行批准。由此可见,呆账的核销受到诸多严格限制,而且还要层层上报,这样就使得应该核销的坏账得不到及时处理,暗藏了巨大的危机。应收未收利息风险。在《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中规定:“贷款利息自结息之日起,逾期 180 天(含 180 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 180 天以上,无论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进行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 180 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做冲减利息收入处理。”显然,规定贷款的应收利息需在结息日后 180 天以上,才不再计入当期损益。相对于其他国家如英国大部分银行是 90 天,美国大部分银行是 60 天。事实上,贷款的应收利息在结息日 90 天后,其收回的可能已大大降低,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的应收利息的坏账比例远高于西方商业银行,增大了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 制度缺失带来的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可以分为由外部客观原因和由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