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飞防服务合同甲方:乙方: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种植作物提供无人机植保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口单次防治时期:口拔节期□齐穗至初花期口穗期口全程防治乙方对甲方上述田间种植的小麦进行全生育期统防统治,共防治三遍
第一遍防治小麦纹枯病和红蜘蛛,防治时间为小麦拔节期(3月中旬);第二遍防治小麦赤霉病,防治时间为小麦齐穗至初花期(4月下旬至5月上旬);第三遍是小麦穗期“一喷三防”,防治时间为小麦穗期
三、收费标准单次飞防:无人机服务费元/亩/次,药物费元/亩;全程飞防(3次):元/亩
四、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向甲方预付总额的30%(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剩余二0^(即人民币元)的作业费于当次防治结束后7日内结清
五、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农药和药械,并组织机防手对乙方以上小麦进行病虫害防治,主要防治对象为:小麦纹枯病、赤霉病、等
2、甲方应保证乙方小麦病虫危害损失率在5%以下
如果损失超标,乙方须在水稻收割前提出,经鉴定后其超标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
3、因施药时间、使用水量、喷施方法等不当造成的水稻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责任:1、提供准确的小麦种植面积
2、采取科学的肥水管理,确保小麦正常生长
3、有义务帮助甲方了解小麦病虫害发生动态,共同确定最佳防治时间
七、验收乙方在防治后及时检查防治效果;如防治效果不达标,需在3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3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本次防治效果达标
八、责任免除:以下原因造成的水稻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1、发生检疫性、突发性、爆发性病虫害等难以准确、及时防控所造成的损失2、因为施肥、雨水、干旱、污染、除草剂中毒等原因造成的生理性病害
3、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等)造成的小麦损失
4、因特殊天气影响及时的病虫害防治而造成的损失
5、因乙方通知不及时而延误防治时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