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XX 律师事务所文书送达操作指引文件类别: 操作指引 文件编号: HW-CY-1301 撰 写: 律师事务所 版 本: 第 5 版发布日期: 2025.02.21机密等级: 机密 一般☑☒合计页数: 共 2 页核 准审 核制 定1 说明本操作指引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送达通知书等文书情形。2 操作指引3 附件1.1《文书送达地址确认函》1.2《员工信息登记表》序号流程文书或表格备注1确认文书送达地址《文书送达地址确认函》《员工信息登记表》① 在入职时,要求员工签署单独的《文书送达地址确认函》。② 也可在《员工信息登记表》里要求劳动者注明文书送达地址。③ 也可在《劳动合同》里对文书送达地址进行约定。2需向劳动者送达文书、函件时,先直接送达并要求劳动者签收。劳动者签收的,送达 结 束 。 如 劳 动 者 不 签 收的,进入下一流程。相关文书、函件的签收回执3根据确认的文书送达地址,向劳动者邮寄文书。劳动者签收的,送达结束。劳动者不签收或出现查无此人等情况的进入下一流程。邮寄单等① 邮寄地址应为劳动者确认过的地址。② 邮寄单上应注明邮寄的文件的名称(应该是全称)。③ 应保存好邮寄的相关单据。④ 建议采纳邮政 EMS 和挂号信进行邮寄,不建议采纳民营快递。4进行公告送达或公证送达。报纸、公证文件等① 进行公告时,应选择全国或本地区的的主流报纸进行公告。② 公告自登发之日起满 30 天方视为送达。③ 公证送达可联系本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流程根据公证机关的要求执行即可。④ 保管好报纸、公告文件等,不得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