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工 程 合 同 书工程名称:**********改建工程发包单位:**********部队承包单位:****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暑日期:二 OO 八年 三 月 一日发包人:〔全称〕 ********** 部队 承包人:〔全称〕**** 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 、 遵循平等 、 自愿 、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工程名称 : ********** 改建工程 工程地点:无锡市 ** 承包范围: 发包方所确认报价表内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二. 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三. 总合同价款: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玖佰玖拾伍圆整(¥:264995.00)。四. 工程款支付方法工程施工完工,经业主确认后即支付承包人 100%的工程款。五、工程质量施工质量标准:要严格遵守甲方已承认施工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六、决算准则1、单价以甲方承认的工程报价表中的单价为准,合同签订之后的单价变更甲方一概不会承认。2、工程量:工程量以已承认工程报价表内的工程量为标准,工程量的增减部分在工程完工后决算时进行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3、工程项目的增加: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商定的工程的工程报价表项目以外,甲方要求增加的施工项目,根据工程报价表内的单价定工程金额。七、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八、特别条款1、本合同签定后工程单价不可变更,工程中所用材料价差不可调整。2、双方关于工程内容以工程联系单形式进行沟通,没有联系单的项目视为无效。3、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对本工程结构图进行优化设计,所制作的优化设计图要经过甲方的认可后可用到实际施工,但相关所有费用乙方负责。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负责。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无锡 本合同双方预定 签章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帐 号: 帐 号: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