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国质检锅[2025]251 号 关于印发《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法律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 13 号),总局制定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执行中,应当根据如下要求处理好以往相关行政许可向本规则转化的工作: 一、所有已经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应根据本规则规定重新申请相关许可项目
二、对上述企业进行审查时,执行审查的鉴定评审机构,可使用或借鉴已有的评审结果,但缺少本规则规定的对应项目或审查要求与本规则不一致的,必须予以补充
三、2025 年 5 月 31 日前,已取得的相关资格尚在有效期限内,并能够根据本规则规定及时提出相关资格申请的企业,可以从事相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不作为无证处理
四、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八日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统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