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厨柜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 样板房厨房橱柜工程,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工程范围及制作、安装内容1、乙方承担 样板房厨房橱柜工程项目的供应、运输、安装、维护服务工作。2、 附表内容(见附件一: )。3、 附件:设计图纸(设计方案、效果图、电位示意图)(见附件二),合同设计图纸是订货合同书重要组成部分,甲方认真阅读并签名确认,图纸签名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随意更改,更改须重新签名以及在图纸中划改签名,否则因更改图纸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二、 交货日期、送装时间及付款方式1、 合同产品交货日期: 年 月 日,乙方送货前一天与甲方联系,确认具体上门安装日期及时间,以“ 年 月 日上午 时” 为准。2 、 本 工 程 总 造 价 含 税 价 为 : ¥ 元 , 大 写 人 民 币 元正。(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造 成 价 % 的 预 付 款 , ¥ 元 , 大 写 为 元正;(2)(3)(4)乙方生产的橱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通过)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元,大写 元正。上述凭等额发票付款。(5)保修金为本合同工程总造价 %,¥ 元,大写: 元正,于保修期届满后一周内无息支付。三、 甲方的责任:1.橱柜及电器安装完毕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验收。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总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由此所耽误的时间由甲方负责。四、 乙方的责任1.乙方生产的厨柜产品中的标准配件(百货类、五金类)遵照国家或行业行规实行包维修、包设计、包安装;电器类(含冰箱、抽油烟机、煤气灶、消毒柜、烤箱、微波炉)实行“三包”既包换、包退、包维护,且电器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质量合格,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合格证书;2.乙方生产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或送货途中有损伤),原则上只能返工维修而不能退换;只有在维修完毕后仍无法达到合格的情况下才予以退换。因乙方原因导致部分产品返工处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延长返工工期。3.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的,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逾期违约金。五、 质量要求 1、原木、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