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TIANJIN 20TH METALLURGICAL CONSTRUCTION CO
,LTD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 编码:C/E4
6-16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批准日期:2025-07-10 生效日期:2025-07-15 编制:工程管理部 审核: 田永成 批准:刘长青 0 目的为有效控制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场所污水的排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制定本规定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办公区、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作业场所污水排放控制管理工作
1 工程管理部2
1 负责对办公区、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作业场所污水排放控制办法的制定,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具体措施
3 负责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污水污染源的控制、治理,对排放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和控制,使污水做到达标排放
2 后勤房产部负责公司办公区污水污染源的控制、治理,对排放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和控制,使污水做到达标排放
3 项目经理部2
1 负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作业场所产生的污水源进行识别、评价
2 开工前应根据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申请污水排放登记
3 开工前应将对污水源的控制要求向施工单位、分包方进行明确
4 负责对项目作业场所、生活区污水排放控制措施的实施、检查、控制,使污水做到达标排放
3 工作程序3
1 施工污水的控制3
1 施工污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施工场地在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含有大量碱性和大量悬浮物的废水、汽车洗车冲水等
2 开工前,施工现场应建立独立的污水管网,经当地的市政部门批准后与市政污水管网连接
施工现场的废水排放平面图应列入施工组织计划
3 施工现场应设排水沟、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多少应根据施工场地冲洗搅拌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