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改进措施浅谈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改进措施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发生了深刻的社会变革,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的构想,并且在科教文卫方方面面都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然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对于生产实践的指导促进作用愈加显现,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基础教育,是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的起点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必须明确人才培育目标、优化专业设置、改革教学方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如上一系列的改进措施,使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在不断的创新进展中始终保持正确的进展方向
同时也能够确保各高校在人才培育当中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以培育出适应社会进展的有用性法律高级人才
[关键词]:法学 本科教育 目标 一、明确培育目标 在培育法学本科人才面前,我们应当首先明确法学本科阶段的人才培育目标,即应当在法学本科阶段培育什么样的人才才能够适应当今社会进展的需要,笔者认为,对于当今大多数高校而言,其法学本科生的培育目标都应当定位为:应用型法律高级人才
应用型法律人才相当于学术型法律人才,在当今社会主义法制飞速进展的社会背景下,法律人才的供不应求在很多地区已经显现,而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每年新增法学专业毕业生几万人,其人数远远超过了社会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然而为什么还会出现社会上法律人才缺失的现象呢
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当前阶段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在校阶段培育目标并非针对的是社会上的法律实务工作,从而导致一大批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无法快速投入到法律工作当中去,即是需要很长时间的职位锻炼,因此对于这些法学本科生而言,四年的法学本科教育最终演变为时间的浪费
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将高校法学本科生的培育目标定位为应用型人才
从应用为出发点,培育学生对于具体法律知识的运用,使学生在离开学校后,能够第一时间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去
而相对于学术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