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建设中的七个认识误区 当前,国内许多物业管理公司积极投身于所服务社区的建设中,为和谐社区的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仅有较少数的物业公司在社区建设中基本达到了企业、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三方互惠互利、共赢的目标,而大多数物业公司却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付出较多,收获甚少,参加社区建设的效果并不理想
对于后一种情况的形成,究其原因有很多,但笔者以为:从这些物业公司自身的角度来追究,它们难辞其咎
因为从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当前仍有不少物业公司对社区建设的认识存在不少误区,这些误区恰恰成为它们在社区建设中收效不佳的重要原因
本文归纳了它们七个方面的认识误区,希望能引起重视,引以为戒
误区一:在为什么要参加社区建设方面,认为社区建设与己关系不大,甚至无关在一些物业公司看来,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似乎风马牛不相及,认为从物业公司的业务范围而言,社区建设与公司工作关系不大,甚至无关
这种观点显然没有认识到物业公司参加社区建设的多种原因
物业公司参加社区建设的主要原因在于:它是企业谋求进展的需要
一些物业公司认为企业的本职工作主要是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只要做好这类事务工作就可以了
其实不然,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服务除了事务层面的之外,还应该有精神层面的沟通与沟通
当前社会上出现的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矛盾重重和冲突不断的现象,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双方的情感沟通和沟通不够
假如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的内容,如文化建设,势必会改善企业与业主的关系,增进双方的情感,稳固企业的业务,有利于企业的长久进展
它是企业“双重”社会身份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身份和“社区人”身份是物业公司在社区中的双重社会身份(参见笔者《谈物业管理公司的双重社会身份》,《现代物业·新业主》2025 年第 7 期)
作为企业,物业公司除了关注自身进展外,也应履行企业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为所在社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