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主要检查内容:1.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检查(1)装饰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2)原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制度;(3)装饰材料的贮存运输条件;(4)计量器具的设置和完好程度、需定期鉴定的仪器计量装置的定期鉴定标志
2.设计图纸与施工合同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合同及施工方案,明确装饰工程的项目和部位、装饰工程用材、施工要求等
3.质量保证资料检查(1)各种原材料出厂质量证书、准用证、复试报告及其他试验报告;(2)隐蔽工程验收资料;(3)施工单位质量自检记录
4.工程实物检查(1)装饰工程用材是否符合设计与有关标准的要求;(2)施工工序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规定和工艺要求;(3)装饰施工中的结构变动和加固情况;(4)结构和吊顶、分隔、招牌的构架及饰面板、罩面板的连接固定;(5)是否按图施工
检查要点: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根据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46 号令第十七条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法律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应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46 号令第十七条3.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
——JGJ 13—91 第 1
2 条4.装饰工程应注意施工工序和成品保护,应实行措施防止污损
——JGJ 73—91 第 1
13 条5.吊顶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1)吊顶工程采纳的轻钢龙骨规格因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轻钢龙骨》规定,若设计无规定,吊顶以上净空高度大于等于 400mm 时,上人的吊顶应采纳大于 CS60 系列、壁厚为1
5mm 的 轻 钢 龙 骨 , 承 载 龙 骨 和 吊 杆 间 距 不 得 大 于1200mm,覆面龙骨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