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评估领域的国内外立法实践及其启示科技评估领域的国内外立法实践及其启示 摘 要 本文对我国科技评估领域中央层面的立法实践进行了梳理,介绍了美国、日本、法国成功的立法实践,分析了国内立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国外立法实践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科技评估 科技系统 科技环境 科技活动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图书馆科研项目《基于文献计量的科研评价指标体系讨论——以科技领域为例》(NLC-KY-2025-15)资助成果。 作者简介:胡月平,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讨论方向:图书馆参考咨询、图书馆服务中的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02-162-03 一、我国科技评估工作概述 科技评估是对科技系统、科技环境、科技活动过程包括科技计划、项目、机构、人员、政策等可能产生的作用、效果与影响进行测算与评价的行为。我国的科技评估工作起步较晚,始于 20 世纪 90年代中期。 由于缺乏法律法律规范和管理办法,我国的科技评估工作是“摸着石头过河”进展起来的。科技部及其省市级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我国科技评估工作的主要执行和管理单位。为了建立我国科技评估体系,法律规范科技评估工作,科技部(含原国家科委)先后制定了《建立科技评估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三项法律规范性文件,逐步法律规范我国的科技评估活动。 为了适应新时期科学技术事业进展的需要,建设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制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25]28 号)要求,科学技术部对所发布的规章和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法律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科学技术部令第 14 号),宣布废止了《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建立科技评估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三项法律规范性文件。 要使科技评估做到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和常常化,需要国家在立法上给予保障。为此,梳理国内立法实践及其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对于完善立法,使科技评估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和常常化的道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内科技评估领域的立法实践 自 1996 年“国家科技评估中心”成立以来,为了法律规范科技评估工作,促进科技评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