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整合营销顾问合同书2025 年 10 月整合营销顾问合同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 _ _项目的整合营销顾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部分: 本协议有关的重要概念定义1. 甲方:系指 ,甲方为 _ 房地产项目的合法开发及销售代理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全权
2. 乙 方 : 系 指 上 海 开 启 房 地 产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乙 方 在 合 同 期 间 为 项目提供整合营销顾问服务
3. 本项目: 即 项目,系指位于 地块,占地面积约 56,29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138,922 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
住宅可售面积约128,256 平方米
若_ _ _名称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此项目的实质描述
4. 本项目一期:系指_ 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 73,408 平方米,住宅可售面积约 70,457 平方米
5. 乙方指定的广告公司: ,该公司拥有广告代理资质
6. 正式开盘日期:甲方取得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之后,在第一张广告中公布的正式对外销售日期
如无特别情况,甲乙双方确定正式开盘日为 2001 年 11 月 28 日
7. 预开盘日期:甲方对外接受预定、收取订金之日
8. 宣传中对外称谓:开 发 商: 营销顾问: 9
销售面积:一般情况下,系指预售(销售)合同面积;在合同期满之日前,已 收大订金且以后签约的那部分面积也计入销售面积
整盘均价:系指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整盘平均价格
一期目标均价:系指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一期 4 , 260 元/平方米的价格
销售底价:甲、乙双方共同根据整盘均价制定的一房一价表,经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一房一价表中的价格即为销售底价
溢价:溢价=预售合同价格-销售底价(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第二部分:合作原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