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模式下内部效益审计实施的探讨本文从施工企业内部效益审计目标、内容、组织工作和程序、结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究,在理论上有所创新的同时,突出了可操作性
在确定审计目标时,以项目管理目标为基准;在界定审计内容方面,重点审计内容围绕分解的项目管理目标而设;实施审计程序充分考虑最终审计结果的利用;在审计范围、审计取证等方面进行了创新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模式下内部效益审计是北京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在奥运机遇与挑战下,对项目管理模式下实施内部效益审计的探究和实践,其不仅对建筑行业内部效益审计的进展将带来积极的影响,而且对逐步实现我国内部审计事业法制化、法律规范化、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内部审计在施工企业实施项目管理模式下的定位 (一)施工企业实施项目管理的基本模式 目前,北京国有大型施工企业通常采纳的是“三级管理三级核算”的组织管理模式,相应形成施工企业的塔型组织结构:即最基层“塔基”——工程项目经理部,最高层“塔顶”——工程管理局或工程总公司和中间层的工程施工公司
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这种结构的特点是职能清楚、责权明确、层次简捷、互依互促
工程局或总公 司为利润中心,工程公司为成本费用中心,项目经理部为责任成本中心,机制上按责权利效统一原则,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
(二)内部审计在项目管理模式下的定位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下,内部审计定位于实现“管理+效益”的主要途径是实施工程项目内部效益审计
推行项目管理模式要求根据“效益优先、保持合理差距”的原则,革除大锅饭和平均主义
其基本考核模式为: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实行集体风险抵押承包,即“包实基数,确保上交、超额奖励、亏损受罚”
经理部实行“项目总承包合同书”和“年度经济承包责任状”
分公司按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工期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年度经济承包责任状”
项目经理和分公司经理作为承包代表人、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