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进度管理制度1. 为法律规范项目施工现场工期管理,以实施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的,根据国标 GB/T 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规范》----进度控制,特制定本制度。2. 作为分公司:2.1 第一时间准确了解分公司属各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节点完成时间期限及因主观原因造成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惩条款等。2.2 按时审核项目上报的进度计划报表,根据报表中所列各生产要素定期对项目实际现场进度控制情况进行抽检,确定其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2.3 检查现场进度管理实际情况,报告期内计划量(工程量、人、机械台班等)与实际完成量或需用量存在偏差大小。2.4 对现场实际进度因主、客观原因出现偏差时,项目是否实行合理措施对进度进行调整、办理现场签证,进行索赔等工作,并预测未来进度状况及时调整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2.5 在分公司权限内负责协调项目与项目、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工期控制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3. 作为项目:3.1 明确项目进度控制以实现合同约定工期为基础,以提前完成合同约定最终工期为目;明确项目进度控制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项目全员参加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3.2 以合同工期为基础,按以下程序进行项目进度控制;3.2.1 施工进度的前期控制:3.2.1.1 根据合同对工期的要求、设计计算出的工程量,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总体工程的要求、施工工程的顺序和特点制定出工程总进度计划。(a). 总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b). 总进度计划在项目开工后一星期内以电子版和书面版同时报分公司工程部备案,要求分公司范围内一律采纳 Microsoft Project 软件编制。3.2.1.2 根据工程施工的总进度计划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特别情况而制定月度、季度进度计划,制定人、设备、材料的进退场、采、供等计划。(a). 下月度计划上报时间为当月 18 日,报告期为当月 18 日----下月 17 日。(b). 季度计划上报时间为上季末最后一个月的 18 日,报告期为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18 日----下季度末最后一个月 17 日。(c). 月或季计划内容包括:编制说明;施工进度进度计划表;报告期实际完成进度;实际参加施工的人数、机械数量;是否窝工;窝工人数、机械台班及原因分析;造成进度偏差原因分析等。(d). 编制使用软件与总进度计划相同,使用 Microsoft Project 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