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小学老师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不断法律规范老师从教行为,提高全体老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老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老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宋春有成 员:李晓焕 刘才华 张 一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表现(20 分) 1、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和学校决定,服从组织安排。(5 分) 2、不听信、不散布错误言论,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学校及上级部门保持一致.(5 分) 3、仔细履行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热爱学生,尊敬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全面负责. (5 分) 4、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养和政策水平.(5分) 二、热爱学生(15 分) 1、全面关怀和爱护学生,能努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5 分)(缺 1 次活动扣1 分) 2、对待学生要求严格,一视同仁,不卑视差生。不讽刺、挖苦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5 分)(有卑视差生的行为,一人次扣 1 分) 3、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5 分)(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人次扣 1 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人次扣 3 分,扣完为止) 三、主人翁精神(20 分) 1、关怀集体、热爱学校、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主动为集体做好事。(5 分) 2、具有“校兴我荣,校衰我辱"的思想,有强烈的责任感,克服困难,努力工作。(5 分) 3、对于损害学校和集体利益的不良行为,不袖手旁观,要敢于抵制,敢于批判。(5 分) 4、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不见利忘义,为教育事业 乐于奉献.(5 分) 四、为人表率,遵纪守法(25 分) 1、举止文雅,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讲究卫生,衣着干净,庄重大方,不在上班时间和学生面前穿背心、拖鞋,不在课堂上抽烟、打接手机。(5 分)(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2、不做违法事情,不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不赌博,不酗酒,守社会公德,正确处理同事、邻里关系。(5 分) 3、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宁静听讲,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周一至周五不在办公室打牌,上网打游戏、聊天.(3 分),(每次扣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