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8-2025J1154—20252010-12-08 发布 2010—12—08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 1 总 则1.0.1为了加强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质量验收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时速 250~350km/h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时速 250km/h 以下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参照执行.1.0.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对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追求制度。1.0.4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建设个方面应做好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等标准化工作,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管理要求。1.0.5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仔细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符合系统使用功能和安全、质量性能的要求,保证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1.0.6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采纳的主要设备、器材应符合国家和铁道行业相关标准及准入的规定。1.0.7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中采纳的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当高于本标准的规定时应符合其要求.1.0.8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进展战略, 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1.0.9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避开或减少损害。1.0.10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积极采纳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施工手段.1.0.11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实行先进、成熟、科学的检验检测手段.质量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一起性能应符合质量检测的要求,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格。1.0.12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的各类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验收记录和其他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整理和保存期限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1.0.13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工程施工及验收人员应经过必要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1.0.14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