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发栏■ 1
品管部 ■2
生产工程部 ■3
人事行政部 ■4
市场部 ■ 5
资财部 修正栏版次修正内容生效日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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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程序制订并法律规范在生产过程中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仍能 保证本公司的产品能够正常生产,并保证市场的需求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在公司生产过程中能事先预测到的非自然灾害所产生的突发性事件
术语和定义 突发性事件:原材料、外协件及外购件的供应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及主要设备故障、公用 设施故障(如:停水、电、风、汽)、交通运输故障等,不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如: 地震、风暴等现象)
1 当事单位与生产课负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计划和对策的拟定和执行
2 生产课负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计划和对策的监督执行
工作流程和内容5
1 突发性事件分类5
1 公用设施故障:停水、电、风、汽5
2 供应中断:原材料、外协件及外购件等5
3 关键及主要设备故障5
4 劳动力短缺5
5 售后市场的退货5
2 应急计划及处理5
1 公用设施应急处理措施计划5
1 生产课负责与上级总经办联系,假如停水、停电等时间超过 2 个小时,应通知本公司
2 由生产课确认停水、电、风、汽所发生的原因和状况;5
3 生产课应迅速查核停水、电、风、汽是否会影响公司产品的交货期
4 如会影响产品的交货期,则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