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有限公司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一、招待理由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3、公司以外的本县企业前来接洽工作;4、公司城圈外分公司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5、会议;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它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办法及标准(一)公司所有招待一律实行派餐单,无派餐单的招待,公司不予签字报销
(二)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联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公司城圈外分公司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均为 30 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公司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均为 45 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 35 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企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均为 45 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 40 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 10 元/人午、晚餐 60 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 10 元/人以内,午、晚餐均为 50 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别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一般控制在 2-3 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 4 人
8、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
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是时,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
主要领导不在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
在电话号码中请示被批准
在电话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 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