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煤矿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根据集团公司对技术人员加强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附考核人员名单
二、考核周期:每月考核一次
三、考核指标:下井次数、管理和技术创新、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编写、学习培训情况
四、考核细则:1、各考核指标满分均为 100 分
2、入井指标考核:权重 20%
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 15次,其中下井跟班不少于 4 次(中夜班均不少于 2 次),下井每少一次扣 3 分,跟班每少一次扣 5 分,由安检科考核
3、管理技术创新考核:权重 10%
每月由本人组织或参加的管理技术创新项目不少于 2 项,生产科每月根据报告编写情况及现场应用情况,组织机电科、通防科三个单位共同评分,少一项扣 50 分
4、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权重 30%
此项考核本单位负责人考核占 60%;科室技术人员由相应分管矿领导考核,占40%,机电队、运输队技术人员由机电科考核,占 40%,采掘区队技术人员由生产科考核,占 40%,通风队、防突队技术人员由通防科考核,占 40%
5、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编写:权重 20%
此项由生产组织相关单位对技术人员编写的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进行考核打分
6、业务技能和企业文化培训学习考核:权重 20%
各单位技术人员每月月中进行一次理论考试,由总工程师出试题,劳资科、综合办配合监考、评卷
7、每月底各单位将分管考核结果报送劳资科汇总
五、考核效果运用:劳资科每月根据各单位技术人员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将考核结果张贴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奖励或处罚
奖励: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副科级技术人员,奖励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 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主管,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主办,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 20%;对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