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企业税务会计的影响摘要: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在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地区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营改增”的试点,这一措 施对现代服务企业的税收负担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作用.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税务会计、税务管理和财务报表的影响,最后提出应对之策。 关键词:“营改增” 税务会计 税务管理 财务报表 一、“营改增”对企业税务会计的影响 (一)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会计核算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该根据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同时,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 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营改增”之前,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所以计入固 定资产的原值,在改革后,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单独计量,不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同时,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处置生产型机器设备时要缴纳增值税.税改前货运 公司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不需额外缴纳增值税;而将交通运输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生产型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应按企业适用税率缴纳增值 税。(二)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会计核算变化 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改革之前,当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取得价款中,包含有营业税,同时以收 到的实际价款直接入账;在此次改革后,营业税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增值税,增值税为价外税,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在取得价款后,要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收 到的价款中先扣除,然后将除去进项税额后的部分入账作为收入。 (三)与成本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变化 “营改增”之前,成本为价 税合计数,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分离出两部分:真正成本和进项税额。“营改增”后要根据开具的进项税发票和销项税进行抵扣,抵扣数额和供应商是否为一般纳税 人和开具专用发票的能力有关.即以不含税价款的方式计算成本以增加企业利润,而且其专用发票的开具能力决定着抵扣数额的大小。二、“营改增”实施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企业确认税收的影响 1。确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营改增”前,营业收入确 认方法一般是采纳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确认收入。“营改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能有几种情况: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提供有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