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组织体系 第三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容 第四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五章:内部控制缺陷分类第六章: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第七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八章: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程序第九章:内部控制文档记录与保管第十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其持续有效的执行,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到监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需要定期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揭示和防范风险
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及其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所称的公司包括下设全资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应遵循的原则:(一)全面统一原则
评价范围应覆盖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涉及所有部门和岗位;评价的准则、程序和方法应保持一致
(二)独立性原则
评价应由公司及各控股、参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进行
(三)公正性原则
评价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重要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五) 及时性原则
评价应根据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评价
第二章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组织体系第四条 董事会认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审定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整改意见,对在督促整改中遇到的困难进行协调,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负责人,审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听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条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