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法律规范要求《干部任免审批表》由“十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干部基本情况”、“职务任免"、“简历"、“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任免理由”、“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呈报单位"、“审批意见"和“行政机关任免意见”
1、干部基本情况共有“十五”个栏目:(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性别”栏中填写“男”或“女"
(2)“出生年月( 岁)”栏中如实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出生年月填写时,年份一律用 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 2 位数字表示,如“1972
干部日常调整时,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换届时,提名候选人的年龄应按召开换届会议的时间计算,即计算到换届会议召开时的实足年龄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用简称“汉”、“回"、“鲜”、“维"等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均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和县区的简称,如“陕西汉滨”、“陕西岚皋”
(5)“入党时间”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 2 位数字表示,如“1992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
是民主党派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如:九三学社/中共 2025
(6)“参加工作时间"以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时间(如吸收录用干部时间、公务员录用时间等)或以人民武装部门填写的入伍时间为准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 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 2 位数字表示,如“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