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 m〉24〉18〉12≤12檐高 m〉20〉15〉9≤9多层厂房面积 m2〉8000〉5000〉3000≤3000檐高 m〉36〉24〉12≤12民用建筑住宅层数 层〉24〉15>7≤7面积 m2〉12000>8000〉3000≤3000檐高 m〉67〉42〉20≤20公共建筑层数 层〉20〉13〉5≤5面积 m2〉12000〉8000〉3000≤3000檐高 m〉67>42〉17≤17特别建筑Ⅰ 级Ⅱ 级Ⅲ 级Ⅳ 级构筑物烟囱 高度 m>100〉60〉30≤30水塔 高度 m〉40〉30〈30砖水塔筒仓 高度 m〉30〉20〈20砖筒仓贮池 容量 m3〉2000〉1000〉500≤500注:一.名词界定: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含地下室)
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别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内部设施如为同一企业施工应并入该单位工程一并划类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