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法律规范》概要陆津龙上海市工程建设法律规范《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法律规范》DGJ08-56—2025 (以下简称新地标),该法律规范由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幕墙工程技术中心会同有关企业、设计、科研、高校、管理等单位历时三年修订完成
本法律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地标在玻璃幕墙的基础上扩充为包括金属、石材、人造板材和复合板材等各种面板的幕墙应用技术;新地标在构件式、全玻璃幕墙的基础上增补了单元式幕墙、点支承幕墙、双层幕墙、幕墙开启窗及采光顶等内容,更为系统、完整;新地标将幕墙光反射、幕墙热工设计、幕墙防火、幕墙防雷单列成章;新地标对双层幕墙、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新技术予以导向性条文规定等,本文概要性地介绍新地标的主要修编技术内容和特点
一、总则 1、适用高度 1
3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高度不大于 280m 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高度不大于 120m 的花岗岩石材幕墙,高度不大于80m 的其他面板材料的幕墙工程
2、设计使用年限 1
5 建筑幕墙设计便用年限不小于 25 年,其支承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不小于 50 年
根据支承结构和面板分开规定幕墙设计使用年限更为科学合理,支承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与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或接近的规定较科学,面板根据材料性能退化或可更换性规定为 25 年较为合理
二、材料 1
7 增加玻璃安全膜的技术要求
8 增加了瓷板、陶板、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板等的性能指标
9 增加了超薄型石材蜂窝板等的技术指标
三、幕墙建筑设计 1、面板的面积限制 4
6 幕墙玻璃面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除建筑物的底层大堂和地面高度 10m 以下的橱窗玻璃外,玻璃面板宜不大于 4
2)除夹层玻璃外,钢化玻璃应不大于 4
5m2、半钢化玻璃应不大于 2
5m2,钢化玻璃应有防自爆坠落措施、半钢化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