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规定简介: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关键字: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 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