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开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幼儿园校车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
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
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认真对比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别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 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比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开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老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二、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常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常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